仔细琢磨一下,无非是学校提前与企业需求相对接,提升学校就业率的一个常态化做法,只是此次合作的对象是当地一家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而已。从课程安排来看,开设有“个性塑造”、“直播技巧”、“形象设计”、“表演”、“心理学”和“录小视频上热门”等相关课程,这些内容都由企业统一安排人员进行教学。
那么问题就来了,高校开设任何一个学院或者专业,是否需要以专业的教学内容和标准作为基础?而开设专业,要遵循规范的程序和评估的过程,至少目前没有“网红专业”这么个专业,如果院校私自开设,属于违法行为。再者,主要针对电子商务和市场营销等(大四)毕业班本科学生招录的“网红学院”,其本质应该是电子商务和市场营销专业类培训,至于学生将来走什么路,能够成就什么事业,并不是学校挂个“网红学院”就能够定向的。
学校和企业良性合作有助于学生就业,这是积极的方面。但如果学校无原则地迁就企业,打出“网红学院”这个招牌,是否会误导学生?认为进了“网红学院”就会成为“网红”,就会让自己成名,更有可能认为工作是一件简单易得的事情,从而忽视了对本身学业的努力和对将来就业的理性化考量,是否存在偏颇?
网红与明星是同类型的词汇,网红是当下互联网时代出现的一种群体追捧现象,而它的产生却是“无厘头”的,是一种新兴的社会流行现象,没有相关的学科内涵,更没有经过学术沉淀。这种学院与那些社会上存在的骗取无知人员设立所谓的明星速成班又有何异?
作为一个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校主动对接社会企业想方设法提高学生就业率本身没有错,是值得称颂鼓励的,也应该是当下诸多高校在学生教育当中必须重视的一个问题,但如果一味地钻入到提升学生就业率的怪圈,而忽视了对学生本身能力、专业素养、正确就业观、价值观的培育,无异于饮鸩止渴。
因此,教育监管部门应及时对学校开设“网红学院”的做法叫停。学校可以与企业进行对接,但这种对接应该是建立在校企良性互动上,可以聘请企业专家、专业技术人员来对定向生进行职业技能培训,而不是有违教育宗旨。因为存在着误导学生,让学生产生急功近利、好高骛远思想的危险性。
轨道交通运输技工学校是由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成立的甘肃省唯一一所以培养轨道交通运输专业技术人才为主要任务的全日制职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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