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改革后的河南省教师职称评定增设了“讲课答辩”环节,讲课答辩最终成绩按学科分城市学校、农村学校分别排序,实行不合格直接淘汰和末位淘汰双淘汰制。
河南省人社厅职称处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讲课答辩”环节能够有效“打假”“去劣”“选优”,引导教师教好书、讲好课,让中小学教师回归“教书育人”的角色本位。
此外,河南省教师职称改革还取消了“发表两篇论文”的硬指标。新的评价标准将师德表现、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评估、年度考核等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评价标准,将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与教师日常表现和学校管理紧密结合,更重视教师的能力、经历和工作实绩。
河南还对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制度作出调整,实行评委异地交流,全程封闭管理,并强化公开公示,细化评审政策,让评审结果可确定、可预期,杜绝“跑指标”“找关系”“打招呼”等现象,让职称评定在服务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中更好地发挥“风向标”导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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