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国家铁路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副总理马凯主持在西安召开的部分地区铁路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强化对在建项目质量安全监督,先后组织开展了铁路建设工程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190多次,行政处罚上缴国库1168多万元,消除了一批工程建设质量安全隐患;积极参与推进项目前期工作,组织专家研究提出了白音华至锦州港铁路等多个建设项目的行业审查意见,促进了项目实施;完善铁路建设技术标准和规范,编制并发布了《城际铁路设计规范》、《高速铁路设计规范》等一批铁路建设标准;加强铁路发展规划研究,提出了铁路“十三五”发展规划基本思路;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要求,先后组织完成了渝怀铁路和京津城际铁路的国家验收。同时,积极受理并依法调查处理对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招投标行为的投诉举报,严厉打击铁路建设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为加快推进铁路建设、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提供法治保障。
围绕贯彻落实今年部分地区铁路建设工作会议精神,陆东福强调,全局上下要进一步强化服务大局意识,充分认识加快铁路建设对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所具有的重要意义,更好发挥行业专业优势,切实做好服务监督、支持保障工作。
1.强化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加大行政执法督查力度。一是按照项目管理职责权限,督促建设单位和各参建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发挥好专业机构的监督保障作用,切实加强行业监管,落实相关部门、地方政府监管职责,既简政放权,又放管结合、监管到位。二是深入开展铁路建设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监督检查、“打非治违”专项检查以及汛期、冬季等特殊时期施工质量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等专项督查,加强对重大质量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促进铁路优质高效建设。三是突出对中西部铁路工程,长大隧道、高墩大跨桥梁、高坡路堑等重难点工程,以及地质复杂、施工难度大、安全风险高等铁路建设工程的监督检查,督促相关单位强化质量安全意识,健全质量安全防控体系。四是加强相关投诉举报、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执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偷工减料、“三违”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建立完善行政处罚信息公告制度,惩戒违法失信行为,规范铁路建设市场秩序。
2.积极参与、推进铁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认真组织编制铁路“十三五”发展规划。一是对2015年计划新开工项目中的29个重点项目,抓紧组织开展可行性研究评审,及时提出行业意见,为项目批复提供专业支持。二是深化已完成的铁路“十三五”发展规划的基本思路,广泛听取有关部门、地方政府意见,在今年上半年完成铁路“十三五”规划初稿,年内编制完成送审稿,为铁路在今后一个时期保持健康快速发展做好规划的统筹设计,提供项目储备。
3.加强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研究,服务铁路建设经营需要。一是深入开展《铁路法》、《铁路运输条例》立法课题研究论证,重点抓好《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修订和《铁路安全管理条例》配套规章制度的完善,制定发布《铁路专用设备缺陷产品召回管理办法》等4件规章。对新发布的规章《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加大宣贯力度,细化监管措施,抓紧制修订《铁路建设市场监管暂行办法》、《铁路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和《铁路建设工程不良行为记录公布办法》等。二是在完成《城际铁路设计规范》和《高速铁路设计规范》的基础上,重点做好《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高速动车组技术条件》和《重载铁路设计规范》等规范编制以及相关规范的宣贯和配套标准设计工作,不断提高铁路工程建设运营的安全性、经济性和可靠性。
4.深化简政放权,努力为铁路建设发展释放市场活力。一是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清理取消全部铁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同时进一步规范和改进行政许可工作,特别是对新型城际动车组(CRH6型)的上线运营许可,要建立便捷通道、加快审批流程,为城际铁路发展做好服务。二是细化新颁布规章《铁路运输企业准入许可办法》的具体实施措施,为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运营铁路创造良好的法规和政策环境。
5.继续组织做好铁路建设项目国家验收。认真总结渝怀铁路和京津城际铁路国家验收经验,研究制定《铁路建设项目国家验收实施办法》,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完善铁路建设项目国家验收机制。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统一部署要求,及时启动并开展国家验收工作,促进铁路建设成果尽快发挥效益,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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