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特岗教师不是地方招考教师,一切地方政策也就跟“特岗教师”没有任何关系。于是,在一般教师眼里,特岗教师成了“外来户”和“另类”,甚至被视为“非正式职工”。而在校领导眼里,特岗教师也成了“不好管理的人员”。
同时,特岗教师的收入微薄,待遇较差。按照我所在地方的政策,一般教师可以享有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津贴、补贴等,特岗教师由于“身份”问题,无法享受。他们的收入通常也只占同时期一般教师收入的三分之二左右。由此导致的后果是,特岗教师对所在的学校和岗位难有认同感。
国家有关“特岗计划”的政策在地方也往往被漠视。比如,支持特岗服务期满的教师可以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但地方学校通常以用人紧张,培训经费有限等借口置之不理,不予支持,一定程度上打击了特岗教师专业成长的积极性。
特岗教师为乡村教育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但也面临着地位尴尬、待遇较差,甚至被歧视等窘境。特岗教师是乡村教师的重要组成部分,地方政府、基层学校,应按章行事,关注那些为乡村教育事业做贡献的教师,无论是“普通”还是“特岗”,都要保障其合法权益,调动其教育热情,成就其教育情怀,拓展其教育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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